师虹
代表一家全球顶尖的美国科技公司因为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纠纷而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进行的国际仲裁,该案涉及有关标准必要专利根据FRAND原则进行定价的复杂法律争议;代表一家中国大型移动通信终端设备销售商因专利许可合同纠纷以及相关“禁诉令”争点问题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进行国际仲裁,该案涉及如何理解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的禁诉令约定、保密义务、标准必要专利价格合理性等复杂法律问题;
在2005年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之前,师虹律师在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和纽约办公室执业六年,专注于争议解决业务(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有中国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还曾作为案件管理顾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工作三年。目前履职包括国际商会仲裁院副主席、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副主席、国际律师协会亚太区仲裁小组的联席主席,并且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在册仲裁员。曾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程序委员会委员。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经验
